9月15日,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19年会暨中国绿色金融与国际市场对话高层论坛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成功举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司长陈洪宛出席论坛并发表题为“推动绿色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向绿色转型”的主旨演讲,其演讲内容如下:
很荣幸受邀重返母校,参加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19年会暨中国绿色金融与国际市场对话高层论坛,并和与会的专家学者一道,共同探讨中国绿色金融发展之计。我谨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致力于发展绿色金融、推动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向绿色转型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由衷的敬意!
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中重要的一环,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经济结构调整正从增量扩能为主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转变,发展动力正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向创新驱动转变。在此过程中,绿色金融日益扮演重要角色。
通过金融手段实现绿色发展,既是新时代下的新任务新要求,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国家投融资体制的新举措新抓手,更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改革方案和“十三五”规划,特别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根本要求。事实上,理论和实践已反复证明,绿色金融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制度安排,在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自2016年人民银行、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绿色金融行业日益发展壮大,在绿色金融政策、绿色金融实践和市场规模发展等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较大进展,尤其是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发展已处于世界前列,为推动我国经济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国家发改委作为宏观调控的管理部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企业债券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在促进绿色产业和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牵头出台《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目录》作为界定我国绿色产业范围的首个权威指导目录,首次清晰界定了绿色产业的具体内容,是绿色产业标准体系的基石,为制定高水平绿色产业支持政策打下了基础,有力推动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出台《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积极发挥企业企业债券融资对促进绿色发展、推动节能减排、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应对气候变化、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支持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助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2018年,国家发改委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展绿色债券融资,全年共核准绿色债券21只700.4亿元,重点支持了污水处理、海绵城市建设、能源生态园建设、风力发电、烟气脱硫脱硝及粉尘治理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2018年9月,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充分了解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融资需求的基础上,核准宜昌高新发行30亿元绿色债券,加强了企业债券对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三是支持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出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基金投资于生态环境领域,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污染物排放量大面广,环境污染严重,山水林田湖缺乏保护,生态损害大,生态环境脆弱、风险高等问题,切实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截至2018年底,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的绿色基金共有16只,募集规模达到了296.4亿元,主要投资于生态治理、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绿色产业等产业领域。此外,国家发改委还在加强绿色产业政策研究、大力发展绿色消费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有力支持了绿色产业和绿色金融在中国的发展。
关于绿色金融下一步的发展,我谈几点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绿色金融的发展要以绿色产业的实际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2月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绿色金融要始终以服务绿色产业发展乃至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发展阶段,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消除贫困、保障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都需要一定的发展速度,随之而来的资源环境压力也会持续加大。据市场机构的测算,我国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增加标准煤消耗8000万吨、生活用水12亿吨、建设用地1000平方公里、生活垃圾排放1200万吨、生活污水排放11.5亿吨。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催生了强烈的环境改善诉求。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不仅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绿色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也是补齐资源环境短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支撑,更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客观要求。下一步,绿色金融的发展要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支持绿色产业为主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二,绿色金融的发展要更加强调对股权投资的支持。
与经济实现绿色转型的资金需求相比,目前仍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从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的分布情况来看,绿色信贷规模占比达到了90%以上。然而,信贷资金在对绿色产业支持方面天然存在着一些局限,一方面,目前我国的银行贷款期限较短,难以满足大部分绿色项目中长期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银行贷款通常偏好相对成熟的企业,而绿色产业中不乏众多风险较大的创新型企业,较难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在此背景下,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正当其时,大有可为。我认为,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应当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私募股权基金,是致力于低碳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能产生环境效益或从事环境相关业务企业和项目的资金。它不只是追求投资的经济回报,同时也要兼顾环境效益。在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绿色基金的模式已非常成熟,已成为民间资本投资绿色环保领域的重要方式。例如欧洲是目前最大的社会责任投资市场,据市场机构统计,其绿色基金的规模已超过了320亿欧元,其中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占比高达88%。因此,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绿色金融未来的发展模式中理应占有一席之地,也应当成为绿色发展领域大力提倡和努力推动的一种绿色融资方式。
第三,绿色金融的发展要加快统一标准制定工作。
对于绿色金融标准进行明确,可有效防范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出现的“洗绿”现象,同时也为绿色金融后续政策的出台及实施提供有力的基础和依据,这也是国际上发展绿色金融的通行做法。自2002年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提出“赤道原则”以来,“赤道原则”已成为金融机构投资项目时的判断、评估项目融资中环境和社会影响的标准准则,目前已有37个国家采用并严格按照该准则开展信贷业务。因此我国发展绿色金融应充分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做法,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为依据,对债券、股票、基金等不同类型金融产品制定统一绿色项目目录,明确绿色金融项目的范围及支持重点。同时为避免“洗绿”问题以及因评估标准不同而造成结果差异的情况出现,建议对参与相关机构的评估标准、方法、程序等进一步的规范,建立统一的环境评估方法和流程,缩小因评估标准不同而造成的结果误差。
各位来宾、朋友们,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向绿色转型,既是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举措,也是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更是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发展阶段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我们中财的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做了大量的工作。王遥院长也是多次到发改委做了业务方面的沟通,对绿色金融模式的创新和产品的应用都做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和创新,我们今天两个研讨会也是标志性的重要成果。在此基础上,绿色金融的发展也必将迎来更好的明天!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同时也祝国际友人和在座的各位朋友们节日快乐,身体健康,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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