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生活

国内 商业 滚动

基金 金融 股票

期货金融

科技 行业 房产

银行 公司 消费

生活滚动

保险 海外 观察

财经 生活 期货

当前位置:观察 >

【世界速看料】证监会:修订《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第十二条,优化禁止交易“窗口期”规定

文章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 2022-10-14 19:13:07  责任编辑:cfenews.com
+|-


(资料图片)

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为支持上市公司董监高依法合规增持股份,降低“窗口期”的影响,同时考虑到近年来交易监管规则不断完善,拟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简称《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进行修订。修订《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第十二条,优化禁止交易“窗口期”的规定,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十五日内”,将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五日内”。

关键词:

专题首页|财金网首页

原创
新闻

精彩
互动

独家
观察

京ICP备2021034106号-38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联系我们:55 16 53 8 @qq.com  财金网  版权所有  cfenews.com